粵加強打擊偽鈔持小量亦拘留 |
2009-10-25 (12:05) |
廣東省公安廳為加強打擊人民幣偽鈔,近日規定持有、使用少量假人民幣的人士,初犯會被行政拘留,再犯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若查獲的偽鈔數額大,可能要接受勞動教養。 內地傳媒引述廣東省公安廳消息,針對當前廣東少量持有或使用假幣違法行為有上升趨勢,省公安廳決定在「端窩點、打網路、追逃犯」的同時,從流通領域使用假幣的最終環節上,對少量持有、使用假幣違法行為實施全面打擊,最大限度打壓假幣違法犯罪的生存空間。 省公安廳規定,持有、使用少量假幣的人員,將被帶回公安機關調查,做筆錄。警員將重點查清假幣的來源和去向、使用假幣是否故意等情況。 同時,省公安廳決定加大對持有、使用少量假幣人員的處罰力度。過去,持有使用假幣數額達到4000元以上才採用刑法處罰。 對於明知是假幣而少量持有或使用的人士,初犯者會被行政拘留。兩次或多次持有或使用者,累計假幣數額達到追訴標準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省公安廳強調,要充分發揮勞動教養的震懾作用,尚不夠成刑事處罰、數額較大或情節較嚴重且符合勞教條件的,依法處以勞動教養。 「勞動教養」簡稱「勞教」,是中國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不必經由法庭審訊定罪,就可以把嫌犯投入勞教場所,限制自由,強迫勞動,進行思想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