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童7歲起犯法難倒警方 爆竊偷車打劫吸毒無所不為 |
2009-10-24 (05:42)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當局在企圖制止被形容為維省「最壞青少年罪犯」之一的一名小學男生繼續犯法的行動宣告失敗。 「先鋒太陽報」昨日報道,上述小學生只有11歲,周三再次被控於法庭,今次控罪共20項,包括8項爆竊,偷車及刑毀。 男童未夠年齡讀高中,目前只是墨爾本外東郊一間小學的5年級學生。他用「化名」犯案,向年紀較大的兒童學到犯罪技能,維省警方為了他的案件,花了數百小時。 男童目前已輟學,受人類服務廳監管,將於12月在兒童法院出庭應訊。不過,在受監管期間,他仍在街頭犯事,服食安非他明、酗酒及吸煙。人類服務廳常要為他失蹤而報警。他也經常與15歲的兄長一齊犯案。後者亦被警方以同一罪名提控。11歲的男童首次受到警方注意,是在他7歲時,此後便經常性地成為警方追緝的人物。維省警方兩年前已公開表示對他的擔心,在此前兩年,警方與他「周旋」35次,他所犯的案件包括汽車盜竊、打劫及「吸膠」,但由於年齡問題,警方沒有提控他。 2007年涉及上述男童的事件浮出水面,人類服務廳加快處理他的個案,向兒童法院申請監管該男童,但這仍阻止不了男童犯案。在男童年齡足夠的今日,當局已可檢控他,警方開始調查他所涉及的案件,包括持械行劫、涉毒品罪案、無牌駕駛及襲警等。 在涉及男童兩兄弟的案件中受到盤問的另一名13歲男童,則受到當局警誡。不過,警方現在恐怕上述11歲男童或某些人可能會被殺死或嚴重受傷,除非使他們重回正軌。 青少年犯罪問題專家、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副教援邦迪(JULIAN BONDY)說,有關問題看來沒有簡易的解決方法。 邦迪說,如果沒有及早阻止的良方,便會成為目前的「難啃」局面。他指當局的兒童福利制度沒有為這類事件提供所需輔導。 人類服務廳發言人稱,男童在上庭前已獲警方有條件保釋。他表示,該部門與警方緊密合作,務使男童的犯罪行為獲得改善。 男童目前接受培訓及24小時的監管,包括對他輔導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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