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禁打手機26日生效 約克警方截車提醒違例司機 |
2009-10-17 (05:50) |
(多倫多 )(本報記者)約克區警方昨起在區內進行有關開車勿講手提電話的安全駕駛活動,多名交通組警員昨晨於烈治文山市央街夾7號公路以北路段,向駕車者宣傳該快將執行的安省新法例。就記者所見,警方在短短15分鐘內,截停至少5名一邊開車一邊拿著手提電話的司機。 安省安全聯會(Ontario Safety League)主席暨總經理柏德遜(Brian Patterson)向本報表示,該會聯同約克區警方昨起進行該警覺活動,是欲趁新法例快將生效前,讓駕駛者知道開車持手提電話聊天或發短訊,將於本月26日開始便成違法行為,冀駕車者儘早改變此不良駕車習慣,用免提裝置代替手拿電話於開車時聊天。 他稱,開車用手提電話聊天或發短訊的司機,較專注於駕駛的司機遇到交通意外的機率多出7倍。而去年在加國有數以千宗車禍,皆因司機未有專心開車而肇禍。他指出,從數字中可見,不專心開車或在開車時傳短訊與手拿電話聊天,很多時候導致不必要交通意外發生。 20巴士站豎大型海報宣傳 約克區警方交通組高級警長布馬(Staff Sgt. Bradley Bulmar)表示,該駕車禁用手持電話或傳短訊等的新法例,於本月26日起生效,但省府將給予駕車者約3個月適應期,在明年2月1日之前,警方將會截停違反該新法例的司機,但不會強制票控他們,警方通常會於該3個月適應期期間,給予警告及教育他們有關該新法例。 布馬稱,警方歡迎該新法例,2007年約克區警方在區內調查了接近1,000宗涉及司機因不專注開車而釀成的交通意外,其中3宗更造成有人死亡,另120宗導致有人在意外中受傷。 在記者昨晨採訪該警覺活動期間,發生一段小插曲。一眾在場採訪的傳媒目睹一宗2車輕微碰撞交通意外,安省安全聯會主席暨總經理柏德遜更向傳媒聲稱,他見到其中一輛涉事司機在意外時正使用手提電話,不過於現場調查的警員指出,必須經過調查後,才能確定造成意外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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