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電視廣告音量法案通過首關 |
2009-10-13 (05:49) |
(三藩市 )(本報綜合報道)如果你經常看電視,可能發現不少廣告音量超大不堪忍受,南灣國會眾議員艾舒(Anna Eshoo)提出的一項法案將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通過的話,將控制電視廣告節目的音量。 廣告噪音超過正常節目 該項法案名為「商業廣告噪音控制法案」(CALM),由艾舒於兩年前提出,最近剛在眾議院一個下屬委員會上得到通過,邁出成功立法的第一步。與此同時,電視台業界試圖避免政府監管,正在考慮自設音量標準。 艾舒說:「這一關乎消費者權益的議題一直未受到重視,每個人都知道電視廣告音量比普通節目大得多,十分令人生厭。」 該法案將要求各免費、有線和衛星電視台限制廣告音量,令其不超過正常節目音量。目前聯邦通訊委員會的法規允許廣告以最大音量播放,以致有些啤酒廣告的音量幾乎等同於一個電視節目中的爆炸場面。 不少南灣居民對此深有同感,聖他告魯茲居民 Sharon Mitchell說:「我還以為只有我才遇到這個問題,有時候我會在廣告時間將音量降低,有時就勉強忍受,一般取決於我當時的心情或者樓下鄰居是否提出投訴。」她說歡迎有法案對廣告音量提出規範。 法案廣泛獲支持罕見 業界組織「全國廣播業者協會」表示對法案沒有官方立場,另一個協助制定業界自我工程標準的組織「高等電視系統委員會」(ATSC)則稱,重新設立準則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委員會主席Mark Richer說:「不能光靠一支筆解決問題,關鍵依靠技術規範和策略。」 該委員會有185名會員,包括電視廣播業者和廣播器材生產商等,正在推出一些新的業界準則,協助控制廣告音量,而且不少建議得到了廣播業者的支持。Richer說:「我認為這個問題正在逐步消失,業界了解到公眾的關注,過去兩年來都在努力尋求解決方案。」 他承認艾舒的法案有助於該工作進展。 法案將接受由該委員會預計於本月內提交的音量準則,同時要求聯邦通訊委員會負責監督,確保得到執行。艾舒預計該法案可在今年內得到通過,給予廣播業者一年的時間來遵守有關準則。 民主黨籍的艾舒是國會通訊、科技和互聯網委員會成員,稱法案得到如此廣泛支持很少見的情況,無論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同僚,都紛紛向她表示支持,「所有人都產生共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