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烤鴨案」 保中國美食 |
2009-10-03 (05:50) |
(洛杉磯 )(本報記者丁曙洛杉磯報道)或許是中西文化衝突使然,美國的亞裔飲食業一再受到「衛生管束」,洋人以「細菌」和「溫度」作為監控標準,而亞裔則以傳統和事實相抗衡。過去幾十年,洛杉磯的亞裔飲食者,透過立法委員的幫助,分別贏得「韓國米糕」和「中式烤鴨」兩項提案的勝利,幫助亞裔維持了傳統美食的製作和烹飪方式。 2001年加州眾議員劉璿卿(CAROL LIU) 提出一項「韓國米糕」 (KOREAN RICE CAKES) AB187法案,8月24日經當時的加州州長戴維斯在韓國城簽署生效。 AB187號法案的主旨是推翻洛杉磯縣衛生局的一項法規,改以州議會立法來保障「韓國米糕」不受地方衛生法規要求「立即冷藏」的約束。法案允許業者在米糕出爐後24小時內,在室溫條件下出售,但24小時過後,未售出的米糕將被棄置。 此前,洛縣衛生局認為,「韓國米糕」含水量過高,可能導致細菌滋生,但事實不然,強迫「立即冷藏」會使米糕變得又凍又硬,業者怕要關門大吉。劉璿卿指出,該法案「糾正地方法規」,反映多元文化,州政府為商家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小企業發展和維護亞洲飲食文化傳統。劉璿卿說,因為「韓國米糕」並無毒性,也從未聽聞有人吃過生病,政府沒有必要過度幹預。韓裔社區主動找她幫忙,其他族裔社區如有類似問題,也可以向韓裔社區學習。 其實,加州早期還有一個「中式烤鴨提案」(Chinese Roast Duck Bill AB2603),由當時的加州眾議員狄更生(Susan Dickson)提出,針對洛杉磯衛生局要求華埠中餐館冷藏烤鴨提出的,要求免除對中式烤鴨的衛生檢查。傳統的烤鴨製作方式是,先將生鴨子在滷汁中浸泡,然後在通風處懸掛4至8小時,最後用華氏450度的爐火高溫烤熟。但是,烤熟的鴨子不能放在冰箱裡冷藏,否則皮就不鬆脆了;如果將烤鴨放在華氏140度高溫下保存,鴨子吃起來又會很韌。 當時,在加州眾議院商業委員會聽證會上,布蘭特(A.W. Brant)醫師指出,他將烤鴨在室溫中儲存了3天,沒有發現任何病菌。有位參議員問他,後來那隻鴨子是如何處理的?醫師回答,「我們將它吃了」。業者指出,如果沒有這個中式烤鴨法案,如今的烤鴨烹飪就不會是傳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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