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有3個月「教育」司機過度期 |
2009-10-02 (05:51) |
(多倫多 )安省倍受矚目的禁止分心駕駛法規將在10月26日生效,屆時所有司機除了通過免提裝置外,不得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設備。 明年2月徹底執行 雖然該法規10月26日就生效,但省府提供了3個月的過度時期,即司機們到2月1日就必須徹底放下手持通訊設備,否則可能被處以高達500元的罰款。 即使是通過耳機,駕車人士要打電話時,也必須找地方停下。在駕車時調整GPS單元及iPod等,亦將在禁止之列。據安全官員們稱,這些規限受到廣泛的歡迎。 只有緊急服務,司機撥打911,貨車司機及其他商業司機不受上述法規限制。貨車運輸業將在3年的寬限期內,採用新的技術,來取代汽車對講電台等設備。 加拿大汽車協會(Canadi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的莉昂絲(Fay Lyons)表示,立法專門針對DVD和手提電腦等物品,凸顯了科技帶來駕駛分神,已經無處不在。但她表示,雖然分散注意力的東西很多,但駕車時應該將它們關閉,儘量消除干擾。 司機罰款 不會扣分 安省省警總警司葛德辛斯基(Chief Supt. Bill Grodzinski)透露,最嚴重的違規行為將被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但司機不會因為分心駕駛而被扣分。 據維吉尼亞理工大學運輸學院(Virginia Tech Transportation Institute)2009年的一份研究報告,駕車時打電話或發短信的司機,發生車禍的風險為正常的近3倍。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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