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告還押 10/14開庭審訊 劫殺高大偉兇嫌被訴謀殺 |
2009-10-02 (04:58) |
(紐約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涉嫌於6月6日深夜1時在法拉盛寇登大道(Colden Ave)劫殺坐在汽車上的紐約世界日報工商記者高大偉的非裔兇嫌李維(Chris Levy)、艾卓(Cory Azor) 被控二級謀殺和搶劫等重罪案,同案被告的寇林(Keron Wilthshire) 和自稱未有動手殺害高大偉的非裔青年麥基遜(Merkerson Jay),四人被皇后區大陪審團提出重罪起訴,將於10月14日在皇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審理。李維等若罪名成立,最高刑期是入獄25年至終身監禁。 在昨(30日)的刑事法庭庭訊中,非裔青年麥基遜(Merkerson Jay)由於案件已正式被起訴,法官陳翠芳接納女助理檢察官奧哈拉的動議,取消麥基遜保釋金,當堂收押。 雖然麥基遜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強調麥基遜是一位活躍社區工作,義務幫教堂工作,並有十多位教會人士在旁聽席希望法官網開一面讓麥基遜得到保釋,但陳翠芳法官以案件已轉到高院審理,提出是否獲得保釋,將由主審法官決定。 專責高大偉命案調查工作的助理檢察官奧哈拉表示,除了涉嫌殺害高大偉主謀的李維及艾卓在5月27日被落案控告二級謀殺和一級、二級搶劫等多項重罪,不准保釋,還押拘留所外,案中自稱是從犯的寇林,在大陪審團提出起訴後,已取消保釋,還押候審。 奧哈拉表示,李維等四人提出的控罪除了二級謀殺罪,各被告均有不同級別的搶劫,具體起訴由高等法院助理檢察官彼得勞柏負責。 奧哈拉指出,高大偉命案四名被告的具體控罪各有不同,檢方將在下次的高院庭訊中提出新的罪名起訴。 四名被告之中,除了保釋在外,由代表律師陪同出到法庭的麥基遜與家屬到法庭外,李維、艾卓和寇林均在拘留所,由律師代表出庭。 據起訴書指出,17歲非裔青年李維和艾卓,用非常兇殘手段搶劫坐在汽車上的高大偉,先用硬物重擊他的頭部,從後緊握頸部活活把他勒死後,搶去他的汽車載到法拉盛147街夾41大道,把高大偉拋到一屋宇的後園,李維和艾卓被控二級謀殺等重罪,若罪成,最高刑期是入獄25年至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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