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個樣本檢出氨基甲酸乙酯 |
2009-09-18 (16:55) |
食物安全中心在市面抽取了276個發酵食物及飲品樣本,包括70個酒精飲品樣本,作氨基甲酸乙酯檢測。研究結果顯示,202個樣本(百分之七十三)檢出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由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650微克。 其中發酵大豆食品(南乳和腐乳),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650微克;酒精飲品(黃酒、日本清酒和梅酒),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390微克;葡萄酒(紅酒及白酒),含量為每公斤含6.7至47微克;發酵穀類食品、醃製蔬菜、發酵奶類製品、發酵魚類製品(黴香鹹魚)及發酵的茶(中國茶)等其他本地發酵食物的含量,介乎未有檢出至每公斤含44微克。 發言人表示,估計一般香港市民從本地發酵食物和飲品攝入氨基甲酸乙酯的分量對健康構成的風險不大。 不過,對於長期飲用大量酒精飲品的消費者,例如蒸餾烈酒(每天超過270毫升) 、梅酒(每天超過76毫升)及葡萄酒(每天超過250毫升),則不能排除因攝入較高量氨基甲酸乙酯而可能對健康構成風險。 研究結果又顯示,本港不同發酵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不一,樣本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一般偏低,而主要的膳食來源是酒精飲品、發酵穀類食品(麵包、卷、中式包類及餅乾)及豆類(發酵大豆食品)。 氨基甲酸乙酯又稱尿烷,是發酵食物在發酵或貯存過程中天然產生的物質。不同的發酵食物(例如麵包、豉油及乳酪)和酒精飲品(烈酒、葡萄酒及啤酒)檢出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不一。 發言人表示,公眾關注食物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因為這種物質可能致癌。目前並無國際標準,規定食物的氨基甲酸乙酯最高容許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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