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項水務設施列法定古蹟 |
2009-09-18 (14:40) |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宣布,把6個戰前水塘內的41項水務設施構築物列為法定古蹟,以表揚這些公務工程設施的崇高歷史意義。 林鄭月娥和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今午在大潭篤原水抽水站主持儀式,慶祝這項古蹟宣布。林鄭月娥表示,這些水務古蹟,包括橋、水壩、水掣房,見證了香港社會過去一個半世紀的變遷和供水系統的發展里程。 政府早於1860年代已著手興建香港的供水系統,而首個水塘於1863年在薄扶林落成。隨著人口增長和城市擴展,政府在隨後的數十年建造了更大型的水塘和更複雜的供水系統。時至今日,這些水塘大多保持完整無缺,並仍然繼續運作。 林鄭月娥說,把這41項歷史悠久的水務設施列為法定古蹟,不但彰顯了政府對保育文物的承諾,而且亦表明了當局為香港市民提供可靠和優質食水的決心。她感謝古物諮詢委員會、古物古蹟辦事處和水務署對這次古蹟宣布的支持,令香港的文物保育工作邁進一大步。 該41項水務古蹟分布於6個水塘,分別為薄扶林水塘、黃泥涌水塘、九龍水塘、香港仔水塘、城門(銀禧)水塘,和大潭水塘群。黃泥涌水塘自1986年起改建為划艇公園,深受市民歡迎,其餘五個水塘則仍然繼續運作。 這些水務古蹟中,最古老的是薄扶林水塘的前看守員房舍和量水站,均於1863年建成,前者現時成為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薄扶林郊野公園管理 站。最「年輕」的是城門水塘紀念碑,建於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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