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二萬元豪宅以一元轉讓 保護專員代華裔老婦追回物業 |
2009-09-13 (05:28) |
(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華裔年老婦人,居然把位於雪梨北區KILLARNEY HEIGHTS價值達120萬元的豪宅, 以1元的價錢轉讓給一名華裔女子。紐省最高法院日前判這項交易作廢。 據案情大意,該華裔老婦(後稱L)在澳門出世,及後嫁與一名香港人,育有一名智障兒子,並在30多年前一同移民澳洲。老婦和案中被告(一名華裔女子,後稱M小姐),早於1997年在一個婚禮上認識,之後M小姐經常探訪老婦及其丈夫,更幫助按摩L及提供昂貴中藥等等,獲得好感。 2001年時老婦的頭腦開始變差 ,記憶開始嚴重衰退,懷疑是老人癡呆症, 生活上只能依靠其 丈夫,那時候她丈夫已經想把豪宅賣掉,並希望從中得到金錢,以支持其家庭的生活及醫療費用,加上害怕沒人照料,及不滿自己的女兒只為了金錢不理父母親死活, 決定搬進M小姐的地方居住,以求能在兩人生命的最後階段前得到照顧。及後其丈夫更不幸地得到癌症,在2005年病逝。 老婦因丈夫的突然離世不知所措,再加上她的兒子不單行動不便,更有精神問題,擔心餘生沒有人照顧,更怕自己離世後兒子乏人照顧 ,所以在那華裔女子無微不至的照顧和影響之下,把自己和丈夫所擁有多年的豪宅以象徵性的1元轉讓給她,希望她能好好照顧她和她的兒子直至 魂歸天國。 老婦因不堪打擊,在2006年中風被迫進老人院居住,轉由紐省的保護專員作為其監護人。保護專員發覺這一元轉讓事件後,代年老婦人提出訴訟,希望奪回豪宅的擁有權。紐省最高法院在判決時指出老婦早在2003年已失去任何判斷能力去作出任何決定,因為她的老人癡呆症越發嚴重,記憶力衰退,雖能作出正常人一樣的應對,實質根本是慣性使然而已。法院認為年老婦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更不知道轉讓物業會有什麼影響,根本就是任由被告擺佈,故宣判一元轉讓物業的合約作廢。同時關於被告的交叉索償申請,法院認為被告的確曾經照顧身體不適的老婦和其丈夫,決定給予十萬元作為報酬。到此案件還沒告一段落,因為堂費還不知道應該各佔多少,法官只好在等待雙方協議後再決定。 M小姐涉嫌已將豪宅作為抵押,向銀行借錢50萬元,已還十多萬元,仍欠39萬元。 (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