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借身分購車出事喪命 閩女收汽車財產稅單無助 |
2009-09-02 (05:20)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兩年前因借身分給朋友購買車輛,該朋友駕車發生意外後,卻因案子還沒有破案,車子遭到警方的扣押,無法將其轉賣出去。無辜的閩籍林女士(化名)每年都收到當地稅局開出的汽車財產稅單。面對著數百元的賬單,無助的林女士昨(31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專業律師就林女士的遭遇,提醒所有的僑胞千萬不能隨便借車子給朋友,而借身分購車或者購房等涉及財產的事情,更萬萬不能。 2007年11月11日晚上10時30分許,從紐約南下打工的28歲閩籍僑胞王鴻志(Hong Zhi Wang)在華盛頓DC東南區駕車送外賣途中,遭到搶劫並被槍殺。由於當地警方一直沒有偵破該案,因此成為兇案現場的轎車一直被警方當證物扣押。即使林女士多次致電到警局交涉,都被告知車輛不能取走。 林女士表示,好友王鴻志沒有合法身分,但外賣工作又需要車輛。因此,作為朋友的林女士就借出身分給王購車。王發生意外時所駕的車也就是在林女士名下,屬於林女士的財產之一。 林女士無奈的表示,當時她已承受喪友之痛,車子被警方扣押她也甚感無奈。孰知,不多久更收到維珍尼亞(購車所在地)稅務廳開出的汽車財產徵收稅單,每張都達數百元。 根據林女士的情況,戴律師建議其先到當地警局索取該車已成為兇案的證物一直被警方扣下的證明,再向維州稅務廳提交此證明,以獲取免繳汽車財產稅單。 最後戴律師再次提醒所有的僑胞,千萬不能隨便外借車輛給朋友,更不能借身分給朋友購車,因為一旦發生意外,車輛所涉及的保費及理賠是一個非常繁雜及麻煩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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