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內閣通過北部地區自治法案 |
2009-08-30 (13:50) |
巴基斯坦聯邦內閣29日晚,通過巴北部地區實行自治和更名的法案。 巴總理吉拉尼表示,2009年吉爾吉特-伯爾蒂斯坦授權和自治法將取代1994年的北部地區統治法,吉爾吉特-伯爾蒂斯坦將成為北部地區的官方名稱。 這項法案有待巴基斯坦總統批准。隨後,總統將在該地區任命一名聯邦政府代表。 巴基斯坦聯邦內閣還決定,將通過今年年底舉行的吉爾吉特-伯爾蒂斯坦立法會議選舉選出該地區的首席部長,首席部長之下有6名部長和兩名顧問。 巴基斯坦主要在野黨對吉爾吉特-伯爾蒂斯坦地區自治法案反應不一。穆斯林聯盟(謝里夫派)和統一民族運動等表示歡迎,而穆斯林聯盟(領袖派)則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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