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毒打傷人判入獄六年 傷者失憶不能進食走路半年 |
2009-08-28 (05:05)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男子被控毒打傷人罪成,被判入獄六年。他被控去年在墨市北區一夜總會外犯案。 木匠學徒基安(NICHOLAS KEON)23歲,報住WATSONIA NORTH區,昨日在維省縣法庭提堂,被控在08年2月10日重踩米曹爾(DAVID MITCHELL)的頭部。 米曹爾也是木匠學徒,被重踩受傷後,患創傷後失憶症39天,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知身在何處。近六個月之久,他不能單獨上廁所、不能吃東西、不能淋浴和走路。 法官宣判時稱,被告惡毒、殘暴,米曹爾已被打倒地,他還要狂踩,異常無賴。 案情透露,事發當日下午,基安與一位朋友飲酒後到聖喬達區的THE BEACH夜總會,然後再到MOONEE PONDS的ONE BAR,在ONE BAR外鬧事。 被告雖獲良好的薦書,但法官稱這宗酒後傷人事件無法令人接受。基安聞判後流淚,他入獄三年半後才能申請假釋。(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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