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煒臻案明年4至6月審訊 是否延交易禁令下月揭盅 |
2009-08-14 (05:13)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華人投資顧問唐煒臻及其所屬兩家公司,被安省證監會起訴合共12項罪名,唐煒臻昨天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到法庭出席審前準備會議,整個過程歷時約10分鐘,控辯雙方同意案件在明年4月12日至6月11日期間進行審訊,並於今年10月7日前,進行最後一次審前會議。而安省證監會將於下月決定是否延長唐煒臻的臨時交易禁令。 安省證監會代表律師布斯維爾(Matthew Boswell)在庭外表示,對於能夠確定在2010年4月進行審訊是個好消息,除了推進調查,還有助於法官裁決。 有消息指美國證監委員會已永久禁止唐煒臻從事股票證券等金融投資業務,唐煒臻對此表示暫時不發表評論。他並對目前案件進展情況感到滿意,相信自已是清白無罪。 唐煒臻最初原擬不出席昨天的審前會議,但最終接納律師的建議出席。唐的代表律師卡德(Loftus J. Cuddy)表示,其當事人仍然清白並且不會認罪,在接受美方對唐的中期裁決後,將全力在本國桿衛自已的清白。 由於安省證監會向唐煒臻發出的臨時交易禁令將於9月10日到期,證監會將於9月9日決定會否延長對唐煒臻的臨時交易禁令。證監會代表律師布斯維爾指出,將根據需要商討是否延長禁令,以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受到保護。 唐煒臻及其屬下的兩間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是於6月10日被安省證監會6起訴。唐本人及其兩間公司各被控以4項罪名,包括:違反《安省證券法》第126.1節涉嫌進行證券欺詐、違反《安省證券法》第25節涉嫌無註冊買賣證券、違反《安省證券法》第53節涉嫌非法經營證券發行業務、違反《安省證券法》第38節涉嫌蓄意對證券交易結果作出違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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