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簽署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
2009-07-31 (08:31) |
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賴斯30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代表美國簽署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使美國成為第142個簽署這一公約的國家。 賴斯在簽字儀式上說,與普通人相比,殘疾人失業率高,大部分人生活貧困,很難享受醫療保障,不少殘疾兒童無法獲得良好的教育。對殘疾人的歧視不僅不公正,而且阻礙經濟發展,影響整個社會進步。 她說,希望美國簽署這一公約的做法可以鼓舞各方消除這些歧視和障礙的努力。 《殘疾人權利公約》於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是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全面保護殘疾人權利的國際法律文件,以保障全球6.5億殘疾人的權利。這一條約是國際社會在21世紀通過的第一個人權公約。 美國布殊政府曾參與公約的談判過程,但一直沒有簽署。此次簽署兌現了奧巴馬在總統競選時有關美國將簽署這一條約的承諾。 美國殘疾人國際委員會執行主任莫里塞表示,他很高興奧巴馬政府轉變了之前美國政府的政策,並表示應儘快著手研究相關條款,以真正落實公約。 《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其核心內容是確保殘疾人享有與健全人相同的權利,並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從而能在獲得同等機會的情況下,為社會做出寶貴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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