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市內時速200公里飆車 兩青年司機被控 |
2009-07-19 (05:43)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市警方日前控告2名青年司機與街頭賽車有關的罪名。涉案青年於市內時速限制最高50公里的道路上,涉嫌以每小時200公里的車速行駛,多市警方一名女警,事發時正於Martin Grove Rd,設置雷射探測車速儀器,量度到涉案2車竟超越該路段時速限制3倍之多。 多市警方交通安全組發言人貝盧斯警長(Sgt. Tim Burrows)表示,事發於周四(16日)近正午11時34分,23分局女警Cst.Sue Fishery於多市西北端的Martin Grove Rd夾史刁士大道西,設置雷射探測車速儀器「捉快車」。 其時坐在隱形警車的女警,發現2部汽車正沿Martin Grove Rd向南高速飛馳,女警於時速限制只有最高50公里的路段,探測到該2部車輛速度高達每小時200公里。 貝盧斯稱該2名涉及街頭賽車的青年司機,沒有發現該名女警,並繼續高速駕車越過隱形警車,女警於是尾隨2車。貝盧斯稱幸好當時Martin Grove Rd南行線交通較繁忙,加上交通燈協助下,女警成功截停該2部車輛。 貝盧斯警長表示,2名涉案青年司機分別為20歲及21歲,他們被起訴涉及街頭賽車的指控,2人面對吊銷駕照7天,同時扣押2人汽車達7天。警方相信涉案2名青年在進行街頭賽車前互不相識。 警方指出,時速200公里相當於每秒鐘行駛55.6公尺;如果要將車完全剎停須要209.79公尺,距離約超過兩個足球場,需時7.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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