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市養蜂禁而不止 地下蜂農遍地開花 |
2009-06-22 (05:32) |
(紐約 )(紐約時報訊)1999年,紐約市正式規定,禁止市民養蜂,但是,現在,非法養蜂的人卻越來越多,如果有人投訴的話,這些養蜂人可能面臨數千元的罰款。 雖然想要秘密養蜂幾乎不可能,但還是有越來越多紐約民眾加入到這個隊伍中來,各處的蜂房不斷湧現,以布碌崙最為普遍。 一個名為紐約市養蜂者協會(New York City Beekeepers Association)的組織正在鼓勵新人:該協會提供課程,將希望養蜂者與有空間存放蜂房者配對,還出售初學者需要的物品。 來自布碌崙的市議員亞斯基(David Yassky)今年提出一項法案,希望令養蜂合法化,養蜂愛好者目前在等待市議會的衛生委員會預定時間,對此召開聽證會。亞斯基以及一個專注於飢餓問題的紐約組織「Just Food」辯稱,養蜂是農業的一種合法形式。 紐約市衛生與精神健康局負責執行禁止養蜂法例,但該機構官員表示,只有有人投訴時才會追究。到周五(19日),今年市府共收到49宗投訴,官員進行了9場調查,發出4張傳票。 甘農是紐約的一名非法養蜂人,他說,開始,一些居民擔心會到處都是蜜蜂,但後來看到甘農的孩子在蜂房附近玩耍,他們開始稍微安心,而甘農家2004年的首次蜂蜜大豐收吸引了30名好奇的鄰居。此外,每年夏季,甘農會收穫150到200磅蜂蜜,他幾乎將全部都當作禮物贈送給鄰居,這更「收買」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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