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刑改法案 州參院通過 |
2009-06-04 (05:08)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朱瑞良三藩市報道)加州參議院昨天以23比15票,投票通過SB 399參議員法案(青少年公平刑期法案)。這項法案賦予服滿10年刑期未假釋出獄的少年罪犯,重新受審的機會。某些符合審查標準的罪犯,將有機會獲得免於終生監禁的25年新刑期。 余胤良起草法案 法案起草者,本身也是兒童心理學家的州參議員余胤良表示:「小孩比成人更容易治癒。神經科學很清楚的指出人類的腦部在青春期漸漸成熟,因此在衝動控制、計畫和批判思考能力方面,未成年者的自制能力遠不及成人。SB 399參議員法案反映出神經科學的機制,提供我們同情青少年,並給予他們矯治痊癒的機會。」 逾250青少年犯受惠 余胤良指出,加州目前共有超過250名青少年,在18歲前犯下罪案被判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然而在海外,沒有任何一位未成年者因犯罪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國際法律法規禁止任何國家對青少年作出這種判決,現時SB 399參議員法案已送交州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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