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釜山號願意認罪求免罰款 |
2009-06-04 (05:09) |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2007年在三藩市海灣撞橋漏油的「中遠釜山號」(Cosco Busan),其香港船運公司周一再入稟三藩市聯邦法院,表示願意就漏油事件承認兩項控罪,但前提是可免除數以千萬元計巨額罰款。 罰款高達4,000萬元 Fleet Management Ltd.是「中遠釜山號」的管理公司,負責船員的訓練與監督,該油輪在2007年11月7日於濃霧中誤撞海灣大橋橋墩,導致53,000加侖燃油外洩於三藩市海灣中。 該公司之前已向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伊斯頓(Susan Illston)表示,欲對污染海灣和殺害候鳥的2項輕罪認罪,伊斯頓因此排定在6月19日舉行聆訊討論此事。 但該公司周一又提出新的請求,要求法官使其免受高達4,000萬元罰款的懲罰。公司指稱,在其主動表示願意認罪後,聯邦檢察官在5月26日以不公平的手法取得一份經修正的起訴書,將漏油產生的損失設為2,000萬元。 該公司稱,依據檢方對判刑法的詮釋,他們必須支付上述損失的兩倍,即4,000萬元,作為認罪協商的罰金。 恐罰款龐大財政癱瘓 公司表示,依據他們本身的詮釋,這2項控罪的最高罰金應為40萬元,所以要求伊斯頓法官,容許他們使用之前未設定損失金額的起訴書來認罪。 公司律師在聲請書中寫道,數百萬元的罰款非常龐大,恐造成Fleet Management財政癱瘓,也將毀滅該公司在船運業中的聲譽。 聯邦檢察署代表不願就檢方是否尋求高達4,000萬元罰款之事發表評論,但檢方必須在6月8日前呈交伊斯頓法官一份書面回應。 另一方面,輪船船長John Cota已於3月對相同2項輕罪指控認罪,正在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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