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矛頭直指不法分子 重罪可判30年監禁 涉房地產陰謀欺 |
2009-06-04 (05:53) |
(洛杉磯 )(本報記者劉孟儒聖塔安那報道)兩年半賺進1750萬,對許多民眾是難以想像的事!然而48歲的橙縣房地產經紀人陳凱西(譯音,Kathy Chen)從2005年初到2007年中就賺進這個數目,因為她涉嫌與前男友、西裔人士岡薩雷茲(Richard Salgado Gonzalez)及其兄弟Daniel Gonzalez共策劃47項「假貸款真欺詐」房地產詐騙案,橙縣檢察官辦公室因此已在昨天將他們三人提起公訴。 該縣地檢處昨天(2日)宣布,破獲這起大規模房屋欺詐案,這三名被告共被控陰謀(conspiracy)、偽造文件(forgery),提供假資料(recording false document)、盜用個人資料(identity theft)及老人欺詐罪(elder financial exploitation)在內的154項重罪罪名。一旦罪名成立,三人將面臨2到109年的牢刑。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住在橙縣西敏市的陳凱西,與前男友兄弟合謀利用所謂的「稻草買家」(straw buyer)人頭戶,在前述期間分別於橙縣、聖伯納丁諾縣、克恩縣(Kern)內購買13棟、16棟及6棟房子。 他們實際的「犯罪」手法是,先為「稻草買家」空頭公司申請假營業執照,使他們得以符合擁有高收入的貸款資格,另一方面則假造簽名,用他們自行開設的公證公司進行公證。 陳凱西已在本月1日被捕,保釋金為300萬,她必須證明所籌到的保釋金來源合法正常,至於岡薩雷茲兄弟目前仍在逃,有傳聞說他們已經逃往墨西哥;橙縣地檢處調查員佛萊瑟(Ron Frazier)希望,知情民眾民眾能透過714-347-8691向檢方提供線索。 據了解,這種房地產詐欺案利用的是民眾的貪小便宜心理。通常那些意圖不軌的房地產投資人,在找到受害者時會詐稱,他自己因為信用額度已滿,無法從銀行借錢,從而商量跟被害者借用名字購買房子,並答應給受害人數千元的酬勞。為了取信受害者,歹徒可能答應付所有的貸款,或表示會找人承租房子,用租金來付抵押貸款,並同意一兩年後房價上升時,把房子賣掉後會把賺的部份跟受害者平分。 如果受害者同意當人頭戶,就成為「稻草買家」。因為這些詐欺人可能與房地產經紀與公証人勾結,把房價估高、併在貸款申請上撒謊,又把收到的租金留著不還貸款。最後當銀行找上門時,這些被利用的人頭才知道上當。 不過根據檢方對本案的初步調查,本案大部分人頭並不知情,其中一個89歲的老婦人曾同意買一棟房子,但實際上她的名字卻被不斷冒用,購買多處房產。 長林地產資深顧問李秉信表示,前兩年房地產景氣好時,這種利用人頭戶購買房產的詐欺案在房地產界時有所聞,歹徒通常鎖定老人或是患有慢性病如帕金森症者,由於當時銀行審核寬鬆,這些人很容易假造收入,證明從銀行貸取大筆款項謀利。 律師蔡玟惠表示,房地產詐欺案在美國法律屬於重罪,最重可以判處30年徒刑。她說,除了這些詐欺人有罪外,如果被當人頭戶的民眾,被證明無意持有地產或進行投資,法律也將予以追訴。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