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高速撞車害死兩友 一女子被判入獄十年半 |
2009-05-24 (05:19) |
(澳洲 )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女子在一宗高速撞車事故中令兩名友人命喪黃泉,昨日被判入獄十年零六個月。事發後她被測出超過酒精含量限制的1.5倍。 26歲的瑪克達思(MARIA MAKRIDAKIS),最少要在獄中服刑六年才可申請假釋。她承認兩項駕駛導致18歲的蘇萊文妮(LIRJETA SULEMANI)和22歲的麥卡菲(CHANNELLE METCALFE)死亡罪名。此外,她還承認兩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罪名。 昨日在維省郡法庭,情緒激動的受害人家屬聽到判決時鼓掌叫好。法官嘉納(LIZ GAYNOR)認為該案對雙方來說都是個悲劇。 據案情大意,2006年9月21日,當時23歲的瑪克達思在DANDENONG路將車速開至每小時180公里。檢控官若絲(PETER ROSE)形容,儘管車上的朋友叫瑪克達思放慢車速,她繼續以每小時100公里的車速行駛,直至車上六個人決定去皇冠賭場時在一個紅燈前停下。 瑪克達思後來繼續高速駕車,速度在每小時160至180公里之間。其中一名乘客一再懇求瑪克達思減速,若絲形容汽車在毫無察覺的情況下突然失控和開始快速打轉,最後才撞到一棵樹上。蘇萊文妮受強烈撞擊後死亡,麥卡菲被送到醫院後於次日重傷不治。 若絲告訴法官,事發時汽車在限速每小時7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146公里的高速行駛。瑪克達思的血液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0.136。(吳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