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參與盧旺達滅族大屠殺 穆恩尼札罪成待判 |
2009-05-24 (05:41) |
(多倫多 )(加通社滿地可電)魁省一名法官裁定穆恩尼札(Desire Munyaneza)被控1994年盧旺達種族滅絕大屠殺中犯下7項戰爭罪行,罪名成立,成為可供法庭援引的案例,穆恩尼札的律師團表示將會上訴。 魁省最高法院法官德尼(Andre Denis)周五表示,排除合理懷疑,他確信穆恩尼札全部控罪成立。是項裁決令穆恩尼札成為首名根據加國人道罪行及戰爭罪行法(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Act)被裁定罪成人士。 1994年4月至7月盧旺達布塔雷(Butare)附近發生屠殺和強姦事件,42歲育有2子的穆恩尼札被控的7項罪名全跟他參與當年的種族滅絕大屠殺,戰爭罪行和人道罪行有關。當年有80萬名圖西人(Tutsis)和胡圖人(Hutus)被殺害。 法官德尼表示,出庭作供的多名控方證人提出的證供相當可信,但是否相信辯方證人的供詞,一度曾令他有極大掙扎。 他解釋說,控方所有證人都能詳盡解釋所目睹的一切以及穆恩尼札參與的實際情況,但辯方證人們的供詞,不論是質素,相關性以致可信度都欠說服力,他們聲稱,當年沒有見過強姦,謀殺和屍體,甚至根本不曾發生種族滅絕大屠殺,他們一再否認事實,自然失去可信性。穆恩尼札是日在犯人欄內木無表情,在聆聽裁決時,曾向坐在旁聽席上的妻子和其他家人稍作微笑。穆恩尼札現時面對終身監禁,9月9日再度出庭,由法官決定在考慮扣除他已被扣押的時間後的刑期。 穆恩尼札1997年抵達多倫多,申請難民身份被拒。皇家騎警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後,於2005年10月,從其多倫多家中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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