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視控罪陪審團意見分歧未能成立 槍殺三亞裔 男子謀殺罪成 |
2009-05-15 (05:57) |
(三藩市 )(本報記者周子君三藩市報道)先後於三藩市Portola區及日本城謀殺三名亞裔包括華裔學生李錦恩,及槍傷兩名亞裔的白人男子,昨日被判謀殺及企圖謀殺等罪名成立,預計將判無期徒刑。被告另一項引來很大迴響的反亞裔仇視控罪卻不被成立,有陪審員表示,被告明顯迷戀亞洲文化,不過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犯案動機出於仇視。 27歲的美查(Joseph Melcher)被控的三項一級謀殺、兩項企圖謀殺、非法使用槍械等罪名成立,不過針對亞裔仇視控罪則不獲成立。法官將於6月11日判刑,每項謀殺判刑最低25年,外加一條特別控罪,預計美查將獲判終身監禁並不獲假釋。 三藩市地檢官賀錦麗昨日亦有到場旁聽,聞判後她說,雖然仇視罪行不獲成立,仍然滿意裁判結果。賀表示,相信被告並非隨意行事,而是有目的地針對受害人。地檢官辦公室發言人陳詩敏則表示,地檢官當初追加仇視罪行控罪亦因為華裔社區有請求,不少團體強烈表示案件帶有仇視意識。 陪審員米勒(Grant Miller)庭後指出,被告自辯說當年事發的8月沒有來過灣區,簡直是其聽過最令人難以置信的謊話,當時家住洛杉磯的被告在本市所收到的泊車告票便是推翻謊話的最好證據。 米勒說,雖然被告明顯迷戀亞洲文化,例如曾到中國旅行、經常出入亞裔聚集地區等,不過仍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是因仇視而犯罪,陪審團就此控罪最後正反票數相當。陪審團唯一一名華裔市民雷先生亦表示,仇視罪行決定非常困難,陪審團不能武斷。 21歲死者史丹福(Robert Stanford)的華裔親母譚小虹庭後紅著眼睛說:「被告罪名成立的確帶來法律上的公正,不過我的兒子永遠也不再回來。他是一名乖巧的兒子,並不應落得如此下場。」 譚小虹丈夫則表示,滿意被告將被判終身監禁,不過他認為仇視罪行的定義不夠明確。而22歲的三藩市州立大學華裔學生死者李錦恩的親屬則拒絕作回應。 21歲的華裔白人混血兒男死者史丹福,在2006年8月27號凌晨兩時半左右,於Portola區San Bruno街與Burrows街的交叉路口處,遭被告的紅色跑車截停,被告下車走近受害人車旁並對者兩人開槍。史丹福當場死亡,車上另外一名16歲華裔友人亦中槍受傷。被告其後在2006年10月21號於三藩市日本城一家韓國酒吧,槍殺34歲韓裔女子Song Sun Lee及槍殺李錦恩,翌日李錦恩傷重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