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院養雞 衛生後遺症多 |
2009-03-09 (03:20)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溫哥華市議會已通過採納溫市食物政策議會的建議,修訂動物管制附例,容許市民合法在後園養雞。有商業養雞業人士關注到,後園養雞可能引起的衛生問題,且有不少實際操作飼養難題,亟需謹慎跟進。動物權益組織則反對新通過的後園養雞措施。 溫市上述新政策的原則基於社區發展、永續資源及食物來源安全去考慮。在後園養雞的市民,必須設置雞籠,而且每隻雞要有8平方呎面積可以走動。 在溫哥華自設零售店的有順行龍崗雞公司經理畢小姐,表示關注市府容許市民在後院養雞,對雞隻及個人安全衍生新問題。她認為後園養雞,將導致健康及衛生的風險。她說,養雞要注意環境的適應,否則雞隻易患病死亡,而其他動物如老鼠或候鳥糞便,或者帶有病毒,傳染雞隻,也對人類造成潛在威脅。2004年卑詩阿波斯福爆發禽流感是其中一例。何況,養雞會有噪音以及異味,或引起鄰居投訴,飼養者「斷不會把雞隻放入家中吧」,畢小姐說。 不過,據紀錄,卑詩烈治文、維多利亞以及華盛頓州西雅圖等城市都容許市民養雞,未曾出現禽流感事故。此外,畢小姐也指出,後園養雞合法化後,可讓更多民眾對養雞有進一步認識,可能反而對養雞業有好處,因為注重養雞業規管行為,也將有利於遵守嚴格守則操作的商業養雞業人士。 但是,卑詩愛護動物協會則不同意後園養雞,認為會吸引野生動物,例如浣熊(Raccoon)、狐狸等,引起另類安全問題。 話雖如此,不少溫哥華市民可能更重視地盡其用,在後園耕種。記者走訪溫市東區,發現有居民把後園泥土翻開種菜。也有溫市居民表示,不知誰會在自家後園養雞。另有居民指出,在後園養雞,純屬一些西裔人士視作養寵物的一種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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