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酒後駕駛撞警車判四年 衝紅燈警車被撞翻轉 兩巡警重傷 |
2009-03-06 (03:29)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23歲男子被判入獄最少兩年半,因去年撞毀一輛警車,使車內兩名警員重傷。 08年3月29日大約午夜,接待業學生吉爾(DAYAPREET GILL)在MT WAVERLEY區開車,車上還有他的弟弟和一名朋友。當他衝紅燈時撞向一輛剛駛過交匯處的警車。 警車被撞後衝向路旁翻轉,車內困住兩名重傷的巡警。他們是湯連森(DALE THOMLINSON)及西門(MICHAEL SIMON)。 吉爾被控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與及魯莽危險行為使人重傷。他認罪。法官透露,吉爾在吹氣測驗中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0.113。 法官昨日在判刑時稱,吉爾顯然在酒後開車受影響。他被判入獄四年,服刑兩年半後可申請假釋。 兩名傷者在庭外表示對本案現已了結感到欣慰。西門說這件事使他畢生難忘,他感到高興的是仍能當警察。湯連森說本案已結束,他們曾接受很多輔導,不過今後仍需面對人生。(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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