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中餐館打工 僱主違勞工法 無身分華裔廚師獲賠1.1萬 |
2009-03-06 (03:47) |
(紐約 )(本報記者程邁紐約報道)一名59歲的華裔廚師,兩年前於新澤西州春田鎮 (Springfield) 一家名為Chen’s 22的中國餐館打工,因僱主拒發最低工資及超時津貼,於亞美法律援助處的協助下,終於和僱主達成賠償協議,並已獲得1萬1000元的金額,亞美法援處指出,不管有否身分,僱員都獲得勞工法例的保障,工人應積極爭取本身的權益。 原籍中國浙江的張正中昨 (4日) 在亞美法援處律師陳昇(Alexander W. Saingchin音譯) 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講述爭取權益的經過,並呼籲更多有相同遭遇的工友勇敢站出來。 張正中表示,8年前來美後,一直從事餐館工作,2006年開始於新澤西州的Chen’s 22當廚師,他表示,每天工作12至13小時,一周超過70小時,但只有固定500元的收入,後來他知道工人受到最低工資及超時津貼的保障,於是向僱主提出要求,卻遭老闆斷然拒絕,結果他於2007年中請辭。 他續說,餐館由一名福州同胞經營,店內約有8名員工,他坦言,有部分工友的待遇比他為佳,感到不公促使他向老闆反映,他強調,整年只有聖誕節一天假期,亦沒有醫療保險及其他福利,跟他面對相同情況的員工,由於身分問題、語言障礙,以及恐怕遭到僱主報復,所以一直忍氣吞聲。 張正中指出,在獲悉勞工法例的保障後,去年初向亞美法援處尋求協助,希望能取回公道。代表他的義務律師陳昇表示,經調查後,向Chen’s 22餐館老闆發了一封律師信,指出張正中任職廚師期間,沒有獲得最低工資及超時津貼,要求作出賠償,結果,雙方經過一番磋商後,較早前已達成協議,僱主願意賠款1萬1000元的,張中正亦已如數獲得款額。 陳昇指出,對於Chen’s 22餐館老闆能夠迅速達成和解表示歡迎,這可避免進行漫長及費用龐大的法律訴訟程序。他強調,每一名工人,不管有否身分,都獲得勞工法例的保障,根據法律,新澤西州的最低工資為時薪7.15元,每周工作逾40小時,必須獲發1.5倍的超時津貼。他希望,案件可以告誡僱主,必須遵守勞工法,同時,也呼籲有相同遭遇的員工,向他們反映投訴。 他續說,亞美法援處2007年正式於新澤西州設立辦事處,去年便為當地的亞裔移民工人討回18萬5,000元欠薪賠償,若有投訴及查詢,可以致電新澤西州熱線:1(888) 406-1555,並設有華語翻譯。 本報昨天致電Chen’s 22餐館尋求僱主回應,不過於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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