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灰狗兇案華裔疑兇或判入精神病院 |
2009-03-05 (14:22) |
加拿大灰狗巴士殺人肢解吃屍案的聆訊周三結束,控辯雙方都認為,被控二級謀殺罪的華裔被告李偉光有精神病,不應對此案負上刑事責任,法官定於周四宣判。李偉光雖曾在被捕後承認殺人,但以精神失常為理由,拒絕認罪。有專家說,如果法官最終裁定李偉光毋須負上刑責,他可能被判入高度設防的精神病院度過餘生,但若果他的病情有好轉,也有可能提早獲釋。 案情透露,現年40歲的李偉光被控於去年7月31日,在灰狗長途巴士上亂刀刺死鄰座22歲乘客麥克萊林,並把對方的頭顱斬下揮舞,又肢解死者的屍體,吃下部分屍肉,當中可能包括眼球及三分一心臟。李偉光並將麥克萊林的內臟取出,又將他的鼻子、舌頭及耳朵放進自己的衣服口袋。 辯方請來精神病專家亞倫,指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相信自己是受到上帝指示,因此不應對此案負上刑責。 到了周三,女檢察官達爾曼也在結案陳詞時,對法官表明,被告李偉光在案發時顯然精神失常,不應負上刑事責任。 她說,控方別無選擇,只有承認被告不應負上刑責,因為控方的精神病專家也發現李偉光無法分辨「對與錯」。 達爾曼續稱:「被告根本和社會現實脫節,他相信上帝指示自己殺死身邊的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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