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石溪大學宿舍偷竊劉姓女生免重罪起訴 |
2009-02-12 (03:41) |
(紐約 )來自中國瀋陽市,在長島州立石溪大學(Stony Brook University)留學19歲劉姓女學生,2008年11月30日涉嫌在學生宿舍偷竊,白人女學生在事發後17天報警,蘇福縣(Suffolk County)大陪審團以成人罪控告她二級重竊和非法進入等罪,最高刑期入獄15年,昨(10日)代表律師海明與檢方取得協議,檢方同意放棄任何重罪起訴,取得初步勝利。 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教育領事羅剛表示關注案件在聆訊前,校方介入對劉姓女學生的影響,並強調維護中國留學生的合理權益。 海明律師又表示對石溪大學行政管理部門在劉姓女學生有法律代表情況下,仍約談劉姓女學生,套取她的口供交給檢方提出抗議,海明指這是嚴重違反劉姓女學生有律師在場的權利。 海明從法律角度,把屬於輕罪的控告以重罪控告,有種族歧視之嫌。 根據蘇福縣第一區地方法院的資料顯示,劉姓女學生被控於2008年11月30日下午5時非法進入石溪大學學生宿舍大樓內一名叫Rachel女學生房間偷竊。 Rachel在2008年12月16日,指稱被人偷竊報警,蘇福縣偵探Swan Robert當天中午在學生宿舍把被告戴上手銬拘捕,控告二級重竊等罪名。 劉姓女學生表示,事發時她身體不適,因此到同學房間取藥,但因不清楚該同學的房間號碼,錯誤走進該名白人女學生的房內,把以為藥物在裡面的皮包打開,當時該白人女子回來,她才發覺自己走錯房間,並向她道歉,白人學生也當場清點,並沒有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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