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誤殺騎警 亞省兩男入獄 |
2009-02-01 (03:14) |
(多倫多 )(加通社愛明頓電)亨尼西(Shawn Hennessey)和奇斯曼(Dennis Cheeseman)被控誤殺四名亞省皇家騎警,周五分別被決入獄15年和12年。 法官麥克林(Eric Macklin)周五表示,亨尼西除了沒有制訂計劃和扳動扳機,已經盡其可能幫助羅斯可(James Roszko)在約四年前射殺四名皇家騎警,因此必須服刑10年以上。法官還說,雖然奇斯曼基本上只是跟隨行事,但他知道他是在將騎警置於致命危險境地,因此刑期也應該長於7年。 向殺騎警兇手提供武器 在麥克林宣判刑期時,29歲的亨尼西面無表情地回望法官,而25歲的奇斯曼就垂下頭。兩人起初被控四項一級謀殺罪,但他們於1月19日,在庭審之前承認了四項較輕的誤殺罪名。亨尼西上周認罪後,淚流滿面地向受害者家人道歉,稱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謀殺。 在法庭外,被殺騎警斯科曼(Peter Schiemann)的父親說,這是令人痛苦的時刻。他稱,雖然看不到亨尼西的內心,但看到他臉上的傷感,已經原諒他。當被問及是否也原諒了奇斯曼時,這名父親就表示,奇斯曼未對受害者家庭有任何表示。另一名受害騎警邁羅(Brock Myrol)的父親就表示,希望亨尼西和奇斯曼二人在監獄得到幫助,吸取教訓。周五宣判的刑期與檢控官拉布蘭斯(David Labrenz)要求的刑期相近,屬於誤殺判決中較高的刑期,由於本案涉及槍械,入獄刑期一般在最少四年,最多終身監禁之間。亨尼西被判15年,減去認罪和還押受審的時間後,最終服刑10年以上。奇斯曼被判12年,減去認罪和還押受審時間,最終服刑7年多。 2005年3月3日,四名皇家騎警在羅斯可位於Quonset的小屋遭伏擊及射殺。羅斯可亦在案發現場自殺。案發前,奇斯曼與亨尼西給予羅斯可一枝步槍。亨尼西其後又在奇斯曼的陪同下,駕車載羅斯可前往正要被皇家騎警摧毀的大麻種植場。案發前19小時,警方原本要協助執達吏拘押羅斯可的小型貨車,但在羅斯可的農莊內發現280株大麻,於是展開申請搜查令的程序。當晚,羅斯可要求獲得亨尼西祖父一枝點0.300溫切斯特連發狙擊步槍。亨尼西其後將這枝槍連同子彈給予羅斯可。亨尼西及奇斯曼又駕車送羅斯可前往Quonset對開的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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