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食用保鮮期滿食品應由個人感覺來作判斷 |
2009-02-01 (03:15) |
(多倫多 )(星報專訊)單身母親萊普斯(Vivian Leps)指稱,密西沙加最大規模的食物庫Foodpath未有履行保證,向她供應過期食品。 食品庫食品多過保鮮期 萊普斯失業,除了領取社會福利之外,亦依賴了該食品庫的援助約一年,而在數個月之前才發現所獲得的物品很多都過了保鮮期一年,甚或更長的時間。 根據加拿大食物檢查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的定義,保鮮期(best-before date)是未打開的產品保留生產商所聲稱的所有益處,味道,營養價值及其他品質的限期。 該檢查局未有建議可否食用保鮮期屆滿的食品,只表示應由個人的感覺來作依據,若有懷疑便拋棄。 去年,萊普斯十四歲的女兒食了Kraft Dinner之後感到不適。萊普斯於是查看包裝盒,發現保鮮期在2006年期間。自此之後,她開始檢查所有物品,並且發現獲得過時食品。 她說,寧願堅持到底,不會再前往該食物庫。她質問道:「為何人們會獲發這些過期的物品?」 她已向Foodpath作出正式投訴。 Foodpath主管普拉(Dawn Pullar)在信中回覆稱,過期食品與過了保鮮期的食品有分別。 她表示,該食物庫的義工接受訓練來檢查諸如乳產品及嬰兒食品等全部需要低溫儲存的產品。 她寫道,只會在出現錯誤時才會供應過期物品。 她又表示,該食物庫接受捐贈食物方面,乃依賴捐贈者所提供有關保鮮期過後仍可食用日期的資料,一些食品在保鮮之後兩個月之內仍可食用,另一些(急凍肉類)更可長至十八個月。 她說,該食物庫不斷訓練新的義工及為現有的義工提供再培訓,以能盡量減少疏忽的情況。 她說,由於沒有能力購買食品,該食物庫依賴社區捐助足夠的食品,以能應付每月一萬人的需要。 多倫多食物庫(Daily Bread Food Bank)的賴寶嘉(Gail Nyberg)表示,生產商所捐贈的食品通常會在保鮮期屆滿之前到達,另有一函件註明可以放在貨架上的期限,或保鮮期過後多久還可以安全食用的期限。她說,她的機構從來不會超過這個限期。 賴寶嘉透露,數個月前從本身的廚櫃取來一盒兩年半前的Kraft Dinner進食,現仍健在可以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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