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少女 加少壘盟捱罰 |
2009-01-15 (03:3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涉嫌歧視少女球員的加拿大少年壘球聯盟(The Little League Canada),遭卑詩人權審裁處懲處。 人權審裁處裁定,維多利亞市畢肯山(Beacon Hill)的梅傑女子壘球隊(Major Girls)13個成員,每人獲賠償1,000元。 這支球隊於2005年擊敗對手,晉級在安省舉行的全國錦標賽。但加拿大少年壘球聯盟拒絕支付這群11歲至12歲少女的旅費,卻支付少年男子組往安省決賽的旅費。 加拿大少年壘球聯盟解釋,男子組賽事由大會贊助,少女組屬邀請賽,因此不支付女隊員的旅費。加拿大少年壘球聯盟認同女子球員的投訴,即球會的政策及資助旅遊費,偏袒男性球員。 除了賠償女孩尊嚴受傷害之外,人權審裁處又下令球會檢討有關政策,避免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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