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在最新一期《資識集》,提醒投資者在投資前,必須充分了解可能會影響其投資回報的風險和因素。
證監會高級總監兼風險及策略組主管比妮•諾藍,在今期〈證論〉提醒投資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前,應向自己及投資顧問提出若干問題。她亦表示,環球前景及全球任何一個角落發生的事件,都可影響個人投資。
這期亦介紹一項新的投資產品,即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enminbi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簡稱RQFII)A股交易所買賣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簡稱 ETF)。文章列出該產品的主要特點與風險,並闡釋該產品在貨幣單位、結構及交易安排方面與A股ETF的分別。
另外,又介紹最新成立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所扮演的角色,並說明投資者可如何聯絡中心,協助他們解決與銀行或經紀行之間的金錢糾紛,以及透過此途徑解決糾紛的主要優點。
文章亦介紹投資者或股東在收購交易中並非一定要接受強制性收購建議,並邀請觀眾收聽商業電台由6月底開始播放的專訪系列,當中有市場專業人士和證監會代表探討海外投資和槓桿投資的風險、信貸評級的相關性及與RQFII計劃有關的基金等投資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