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投資者非法賣空罪名成立 |
2012-06-28 (18:23) |
  散戶投資者曾國良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賣空寶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控罪,被判罪名成立。 法院判處曾罰款20,000元,並命令他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 曾及其他三名被告(三人均於2012年5月31日被判非法賣空罪名成立)均曾參與寶源一供八的供股計劃,並在進行供股前便將寶源股份出售。由於所出售的股份數目多於他們當時享有的供股配額,他們的行為構成非法賣空。 近期發生幾宗個案,涉及股東在供股股份的分配尚未落實及仍未獲配發股份之前便已將預期會收取的股份出售。此舉構成無貨沽空,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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