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散戶投資者非法賣空罪成
2012-05-31 (18:33)
三名散戶投資者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非法賣空寶源股份的控罪,被判罪名成立。
法院判處馮罕愉、姚宏光及李小芬合共罰款18,000元,並命令他們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
有關控罪與寶源股份於2010年12月17日的買賣有關。證監會指該三名被告當時沒有亦不可能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具有即時可行使而不附有條件的權利出售該等股份,因此屬非法賣空。
與三名被告同案的另一名投資者亦被控以相同罪名,但今天否認控罪。法庭將與該名投資者有關的案件押後至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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