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表示,將會研究有關雷曼報告及當中建議,並在加強香港的投資者保障方面繼續與政府及金管局合作。
證監會在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後不久,即對所有迷你債券分銷商展開系統性的調查,及後與銀行及經紀行達成協議,令逾35,000名合資格客戶取回約88.8億元,而目前仍在進行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亦為投資者取回9.95億元的賠償。
銀行以其銷售迷你債券所得的佣金收入為受託人尋求取回抵押品的行動提供資金,令大部分散戶投資者所取回的額外款項總額相當於其最初投資額的85%至96.5%。
證監會亦於2010年落實一連串加強投資者保障的措施,務求強化投資產品銷售的監管制度,並將於今年第四季成立投資者教育中心,承擔更廣泛且涵蓋整個金融服務界的投資者教育職責。
證監會將繼續與政府及本地和海外的監管機構通力合作,使結構性產品的監管更臻完善。有關的海外監管機構包括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零售結構性產品工作小組,該小組的職責是分析零售結構性產品的趨勢及發展,並就全球監管機構應採取的最佳監管常規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