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就首宗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入境條例》違憲的裁決,案件上月審結,上訴庭今日頒下書面判決,裁定政府上訴得直。
去年9月30日,高等法院就外傭Evangeline B. Vallejos申請居港權司法覆核的案件,裁定《入境條例》規定外傭不被視為「通常居住」的條文,違反《基本法》。意味居港滿七年的外傭可以申請居港權,政府隨即暫緩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並提出上訴。上訴庭在上月展開3日聆訊。
政府一方曾於審訊期間,以近12萬名外傭有資格成為港人,向法庭陳述外傭問題對香港社會的影響,而代表外傭一方的彭思帝理邁律師行合夥人帝理邁(Mark Daly)之前指出,一旦被政府成功推翻違憲的裁決,會考慮上訴。
代表政府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曾於上月審訊時引述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少珠的口供指,截至10年12月31日,在港工作的外傭達28.5萬人,當中居港滿7年的約11.7萬人。
他認為,如本案的裁決令全部獲居港權,將影響社會、經濟及福利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