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船務公司女文員涉嫌盜取僱主130萬元,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偷竊罪,案件押後判刑。
54歲的被告張焯麗不准保釋,還押監房看管,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等候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公司任職20多年,71歲的僱主於4年前移居澳洲,將積蓄及支票戶口交予被告處理。在08年底,僱主指示她轉帳100萬元入支票戶口,但被告將款項轉入自己的戶口,僱主發覺,被告歸還一半款項,聲稱是要用來作為女兒申請前往英國留學的保證金,完成手績後便會歸還。
2個月後,被告再偷取僱主30萬,指2名分別8歲及13歲的姪兒在南非被綁票,要繳付贖金,日後會分期歸還,但被告於去年她申請破產,僱主獲悉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