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監守自盜失物否認控罪
2012-03-01 (13:00)
一名駐守旺角警署的高級警員涉嫌監守自盜失,利用職權偷竊市民交來的財物,他否認15項偷竊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預計需時5日,警方將傳召證人作供。

        45歲的被告吳兆輝,駐守旺角警署報案室。案情指,在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期間,被告在警署的報案室當值,負責接收及紀錄熱心市民在街上拾得的錢包,或者遺留在提款機的現金。被告涉嫌在紀錄中少報金額,從中取得3300元。警方其後在翻查紀錄中,發現資料有可疑,揭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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