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角一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店鋪名為「福來居飯店」,位於旺角砵蘭街379號E地下及基隆街4至6號地下,由今日(1月20日)至2月2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9月和10月2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82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3月和8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而2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2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於去年10月底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