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思數碼制作的一名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勞資審裁處判令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勞資審裁處頒發判令後十四天內支付判令款額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額約三十一萬元。該公司沒有支付根據勞資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的罪行,是在該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其疏忽下犯的。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這是《僱傭條例》實施後,首次檢控公司董事或負責人因未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判令支付款項的個案,被告被判社會服務令,反映法庭重視這類個案,僱主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