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55個私人遊樂場所的續約問題,全部將在今年及明年租約期滿。多名議員要求當局以3至5年短期租約形式續約,期間詳細檢討政策是否過時。
多名議員批評,現時的球會或遊艇會等私人體育場所,獲政府以低價批地經營,年期長達15年,但入會費昂貴,令市民無法享用。委員會通過動議,要求政府續約時,要求私人會所增加開放時段,以低價開放予公眾使用,以及縮短續約年期。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表示,已要求私人會所,每月向公眾開放時間,增加至50小時或以上,亦要求開放更多設施。而私人體育會日後,亦必須推行初級會員計劃,大幅降低入會費用,讓男女運動員成為會員,協助培育體育人才。
不過,當局認為由於私人會所投資較多,需要較長經營期,確保經營穩定,不贊成縮短合約年期。
目前有73幅政府地皮,免費或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撥給私人體育會及非牟利團體經營康體設施,其中55份契約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到期,大部分已申請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