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不當使用港大的款項,用作僱用家務助理的費用,以及隱瞞其下屬盜竊港大金錢和財物。被告亦涉嫌就海外交通費用偽造帳目。
被告於案發期間為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系主任。2005年,被告成立Unisurgical,並為該公司的獨立股東兼董事。
其中一項行為失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2年1月29日至2007年1月30日期間,將多筆來自醫療技能發展中心銀行帳戶的款項合共逾七十三萬元,用來支付被告僱用其家務助理兼司機的費用。
另一項行為失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6年底至2008年12月23日期間,未有向港大報告其下屬從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銀行帳戶盜竊總值逾二百六十萬元金錢及/或財物。被告亦涉嫌向該名下屬借出款項歸還至有關銀行帳戶以隱瞞偷竊罪行,又容許她向港大辭職而毋須接受調查及/或紀律處分,並從港大收取教職員公積金款項合共逾六十九萬元。
餘下兩項偽造帳目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6年11月20日及2007年11月14日,在分別截至2006年3月31日及2007年3月31日止的Unisurgical董事報告及帳目中偽造記項,虛假地顯示曾有六十九萬多元及七萬四千多元的海外交通費用。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