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窩輪天王」吳鎮濤案中擔任特赦證人的張青浩,以3名廉署調查員「教導作供」為理由,欲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被法官駁回申請,張青浩隨即認罪,承認串謀詐騙,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25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不容詐騙事件發生,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拒絕廉署人員教唆作供,情況特殊,獲額外減刑。至於案中被告記錄廉署人員的筆記及錄音,會交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保管,等候3名涉案的廉署人員審訊時呈堂。
38歲張青浩早前承認4項串謀訛騙罪名,有關罪行發生於05年9月1日至08年5月27日。控方指,張青浩以月薪30萬元受聘,負責在深圳設立基地,招攬8名人士,利用早已借出「人頭」的戶口,不斷交叉買賣,以製造交投活躍假象,吳鎮濤於3年內賺取逾1億元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