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26日裁定,對亞利桑那州2007年生效的一項有關對僱用非法移民的企業採取處罰措施的法律予以支持。
最高法院當天以5票贊成,3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這一裁決。根據該法律,亞利桑那州政府管理部門有權對在知情情況下,僱用非法移民的企業採取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措施,並要求所有企業在聘用員工時必須通過一項聯邦數據系統驗證應聘者的身份是否合法。這些措施遭到一些商業團體、民權組織的強烈抗議,奧巴馬政府也曾表示反對這種做法。
這項移民法案由時任亞利桑那州州長、現任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納波利塔諾簽署生效。
去年4月,現任亞利桑那州州長簽署了另一項旨在打擊非法移民的法案,規定警察有權對懷疑是非法移民的人進行盤查,檢查其是否持有綠卡、外國護照或本州駕照等合法證件。這一新法再次引發爭議並面臨一系列法律訴訟,最終可能也不得不訴諸最高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