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無約束力議案,促請當局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護新聞自由及表達意見權利。
多名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包括強烈譴責港鐵公司試圖抽廣告,干預新聞自由;對政府對待傳媒親疏有別深表失望;恪守《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等,他們批評,食環署沒收支聯會新民主女神像,而警方又選擇性檢控示威者,都反映本港言論自由逐步收窄。
可惜,原動議和泛民的修正案均未獲功能組別支持,在分組點票下全被否決,僅得由商界的黃宜弘提出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維護新聞自由的修正案,獲得通過。
提出原動議的公民起動何秀蘭指出,如議員只是字面上贊成維護新聞自由,是虛偽的做法,她寧可議案被否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民調反映有巿民認為傳媒有濫用新聞自由情況,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