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上年度一共收到1225宗投訴,較去年上升兩成。
主要涉及財務機構、電訊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三成半涉及未經同意使用個人資料,三成二是過度或不公平收集投訴人個人資料,以及一成一關於投訴人拒絕服務要求後,仍繼續被人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期間公署發出 8份通知及19封警告信,要求資料使用者糾正做法,而去年共有13宗個罪轉介警方處理,兩宗個案被定罪,涉及促銷行為。
蔣任宏又指,雖然政府增加了公署的資源,但由於投訴個案增加及愈趨複雜,公署的工作非常吃力,調查組只有19名員工,要處理1200多宗投訴,壓力很大。
現時公署70多名員工當中,21人是以臨時合約聘用,對士氣造成影響。
在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上,蔣任宏重申,希望公署有調查的權力,因為公署的職員較熟悉條例,如果可以一站式調查投訴,可以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