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決定修訂守則,擴大個人信貸資料庫的共同按揭資料範圍。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公署同意將中央信貸資料庫的申請人資料範圍,由現行只可以查閱申請人的住宅按揭貸款中的負面信貸資料,例如欠款資料等,擴大至不論是住宅或非住宅的按揭貸款當中的正面及負面資料,包括借貸宗數和帳戶到期日。
有關修訂4月1日起生效,由於無追溯期,銀行要先取得客戶同意,才可將客戶過往的正面貸款資料,一併放入資料庫。除按揭外,市民其他借貸,要達到一定金額水平,才可以查閱,而金額水平就由業界及金管局厘定。
公署亦接納建議,設立24個月過渡期,銀行在這期間只能對新接的按揭及貸款申請,查閱借貸人的正面信貸資料,即他們擁有的按揭宗數。
蔣任宏認為,建議有助促進物業市場及金融業界長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