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約2萬多元的西九龍交通部一名警員,被裁定清洗黑錢罪名成立,區域法院等候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判刑,被告還柙監房看管。
法官宣判時指出,被告月入約2.3萬元,翻查紀錄,戶口存款與收入不相稱,被告辯稱替紅酒客戶收取貨款,但無實質證據支持,因此裁定他罪成。
案情指,36歲被告何鴻耀,涉嫌在07至09年期間,利用名下多個戶口洗黑錢共逾400萬元,該名警員其中一個馬會投注戶口被發現有逾百萬元出入,但他只曾用該馬會戶口投注2000多元,遭警方懷疑與不法活動有關。涉案警員被控4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