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珠寶公司前職員及一名承辦商,指控他們涉嫌就翻新工程貪污及串謀欺詐。
鄺智恆,四十五歲,六福集團前高級總務主任,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簡偉強,四十八歲,信昌工程東主,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二人另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
案發時,鄺負責向承辦商取得報價,及判授有關六福的零售珠寶店及辦公室的翻新或維修工程合約。
控罪指,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期間,鄺涉嫌收受由簡及另一人提供共九萬元款項,以作為判授翻新和維修工程合約予信昌的報酬。
簡涉嫌向鄺提供逾二十萬六千元以換取翻新和維修工程合約。
兩名被告又涉嫌串謀向六福提交一份虛假文件,即信昌報價單,意圖欺詐及致使六福將一份翻新工程的合約判予另一名承辦商。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星期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