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精神分裂症的無業男子用生果刀殺死妻子,早前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
45歲的被告雷炳源患精神分裂症近20年,不滿前妻索取逾2千元子女補習費,2009年9月22日晚上在屯門澤豐輕鐵站月台,用生果刀襲擊39歲前妻劉莉堅,傷者延至第二日死亡。
被告否認謀殺罪,法官引導陪審團後,裁定誤殺罪成立,並相信被告因為精神失常犯案。原定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是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醫院令跟早前建議監禁不同,官要求傳召兩名精神科醫生上庭解釋,因此把案件押後判刑。
被告與事主在00年結婚,09年2月離婚,二人育有一對現年9歲和6歲的子女。